(一)对于想要申请假释的犯罪分子,若被判处有期徒刑,需确保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若被判处无期徒刑,则要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在服刑期间,要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努力展现出悔改表现,降低再犯罪的可能性。
(二)不是所有犯罪分子都能假释,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能申请。
(三)符合条件后,由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之后等待法院组织合议庭审理。犯罪分子可在狱中积极争取有悔改或立功事实,以增加获得假释裁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