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佣金退还问题,我帮您分析一下:首先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1)当时佣金支付给客户是否有书面协议约定退还条件;2)您签字确认的文件具体内容是什么;3)22年退房时开发商是否已经扣回佣金。从法律角度看,如果当时确实存在退还佣金的约定,且您签字确认了相关文件,那么理论上客户确实有返还义务。但需要注意3年诉讼时效问题(民法典第188条),从22年退房时起算,现在25年可能已经超过时效。建议您可以:
1.先核实当时签署文件的具体条款
2.收集保存所有相关沟通记录
3.如果对方坚持要求,可以主张时效抗辩
4.必要时可发正式函件说明情况实际操作中,建议先与开发商沟通确认佣金结算情况,再决定如何应对客户的追讨。如果金额较大,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