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母亲争取抚养权有优势,应尽量保持孩子由自己照顾的现状,提供自身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证据。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时,若一方存在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要积极举证争取优先抚养权。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要与孩子多沟通,尊重其意愿,同时向法院提供自身能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各项条件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