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所附解除条件成就时,无需额外操作,合同自动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随之终止。
(二)若条件未成就,想解除合同可与对方协商,达成解除协议并明确权利义务及后续处理。
(三)若存在法定解除情形,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效力。
(四)也能直接通过诉讼或仲裁主张解除合同,自副本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法定解除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