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后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准备好相关财产证据,比如房产证书、银行账户明细等,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合理分割。
(二)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的三年内,尽快收集对方侵权的证据,如交易记录、财产变动凭证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
(三)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要及时整理好反悔的合理理由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