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协商析产时,签订析产协议后要及时告知抵押权人,按照规定这是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应尽的义务。
(二)当抵押权人能证明转让可能损害其抵押权,抵押人要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避免产生纠纷。
(三)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析产,要积极配合法院,提供相关抵押和权益情况等资料。
(四)判决后办理析产手续,如房屋过户等,需按规定处理抵押问题,及时变更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