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协商是首要选择,清晰表明自身不同意调岗的态度,要求恢复原本的工作岗位与薪资待遇,和平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没有达成理想结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进行改正。
(三)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事先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调岗通知等相关证据。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