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诉讼材料: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能证明婚姻关系、财产状况及子女情况的相关证据。
(二)提交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会审查起诉,符合条件就会立案。
(三)通知被告与确定开庭时间:立案后,法院把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确定开庭时间。
(四)参加庭审:双方按法院通知参加庭审,在庭审中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五)调解与判决: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调解,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结束程序;调解无效则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六)上诉:若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