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能起诉对方出轨要求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符合条件可以起诉索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对方的出轨行为符合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且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在离婚诉讼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不过,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不符合条件则难以索赔
若对方仅是一般的出轨行为,并不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通常无法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起诉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另外,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离婚诉讼中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离婚后又超过一年才起诉要求赔偿的,也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比如,甲和乙协议离婚,离婚后甲发现乙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且甲在协议离婚时未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那么甲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起诉乙要求损害赔偿;但如果甲是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不要赔偿的,或者乙只是偶尔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不构成与他人同居,甲起诉要求赔偿就很难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