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法院依情况确定,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管辖,不服仲裁起诉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劳动争议发生时,通常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若双方分别向两地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优先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就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原告可选择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若向多个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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