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医疗损害赔偿方面,民法典明确规定,若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损,且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医疗过错有多个方面。一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未按规定诊断、治疗方法和流程操作,像手术违反无菌操作原则致患者感染,可认定有过错。
(3)二是未尽说明义务,医务人员在诊疗中要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进行有较大风险医疗行为时,要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方案等并取得明确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则向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同意,否则造成损害,医疗机构有过错。
(4)三是若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伪造、篡改、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可推定其有过错。
提醒:患者遇到医疗纠纷时,注意保存好病历等相关资料;因案情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