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变更
-双方应友好沟通,就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视权等关键内容达成一致。
-起草详细的变更抚养权协议,明确各项约定。
-为增强协议证明力,可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诉讼变更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需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证据要能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或自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有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正当理由的,可获得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