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财产通常属于共同财产,以此为基础进行后续分配。
(二)财产分配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一致则按协议分割,这样能体现双方意愿。
(三)若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确认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
(五)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