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被刑事拘留的情况,家属要清楚刑拘最长14日。在这期间,公安机关会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是否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检察院7日内决定,家属可适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进展。
(二)当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被刑拘时,要知道最长时限为37日。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7日内决定,家属需密切关注这37日的动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