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建设工程债权转让要确保债权合法有效可转让,通知债务人,从权利随之转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抗辩与抵销。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合法有效且可转让的债权才能进行转让,若按性质、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则不能转,其中非金钱债权约定不得转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金钱债权约定不得转让不得对抗第三人。转让时通知债务人是必要程序,否则对债务人不生效,且通知要明确债权转让事实及受让人信息。从权利通常随主债权转让,只是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受未办理转移登记或未转移占有的影响。同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若债务人对让与人有先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权,还能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建设工程债权转让涉及诸多法律要点,若你在实际操作中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