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二)若交强险赔偿不足,需判断机动车一方是否有责任。有责任的,按过错程度承担赔偿;无责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赔偿,但非机动车一方故意碰撞的除外。
(三)赔偿时,要明确赔偿范围。对于人身伤亡,收集好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凭证进行索赔;造成残疾或死亡的,依法申请相应赔偿。对于财产损失,按市场价格或合理方式计算损失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