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对方违约时,守约方应及时固定违约证据,如通过书面函件、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方式,证明对方存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情况。
(二)守约方可以先与违约方沟通,明确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告知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自身造成的损失,以及保留要求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若沟通无果,守约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提供充分证据,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