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旅游意外事故时,游客应及时收集现场证据,如拍照、录像,记录相关证人信息,这有助于后续确定责任归属。
(二)与旅游经营者、履行辅助人或第三人积极协商赔偿事宜,明确责任承担主体。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旅游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