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的家庭纠纷都是追索赡养费引起的。父母在向子女追索赡养费的时候需要提供赡养费官司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赡养费的具体标准也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2)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3)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医疗费用案件的当事人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能。先予执行是在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中使原告预先实现未来判决中可能确定的部分权利,解决原告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上的实际困难。案件从受理到结案,需一定的时间。有些原告是其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上面临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起诉的,如等到法院结案后再由被告给付金钱或物品,会严重影响原告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为此,人民法院在被告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根据原告申请,会依法裁定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