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起草离婚协议书约定共同抚养子女时,要详细且明确地记录抚养的时间安排,比如具体的陪伴天数、时间段等。
(二)费用分担需清晰,涵盖子女的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等各项开支的分担比例和支付方式。
(三)对子女的教育安排要达成共识,包括选择学校、培养方向等。
(四)协议要体现双方真实意愿,确保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充分考虑子女意愿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