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主体方面,建筑工程款优先权的行使主体必须是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这明确了权利行使的资格范围。
(2)时间方面,要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18个月内,超出该期限将无法有效行使该优先权。
(3)行使方式上,可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能请求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
(4)证据收集很重要,承包人应保留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文件、工程款结算文件等,以此证明自身对工程的投入以及发包人欠款事实。
(5)若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且经修复仍不合格,承包人会丧失该优先权。
提醒:
承包人行使建筑工程款优先权需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注意时间限制和证据收集,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