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预售房产离婚分割分情况处理,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或起诉由法院判决,未办产权登记的法院先处理使用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一方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预售房产,因为房产登记具有公示效力,所以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付出的成果,因此产权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而婚后共同购买的预售房,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双方可先协商,一方拿房给予另一方补偿;协商不成起诉后,法院会综合购房款来源、双方贡献等确定分割方案。若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因产权不确定,法院通常先处理使用权,待产权确定后再解决分割问题。如果您在预售房产离婚分割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