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伙协议有明确违约金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二)违约行为影响合伙事务正常进行,其他合伙人可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如继续出资、完成工作等。
(三)违约情节严重,其他合伙人可按协议或法律规定将违约合伙人除名。
(四)处理纠纷时,先与违约方协商,协商不成,按合伙协议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这里虽未直接针对违约责任,但体现了合伙遵循约定处理事务的原则,违约处理也应优先按合伙协议约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