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分析。一般来说,检察院已经提出量刑建议但当时没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第二天又被传唤到派出所,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第一,可能是办案机关需要补充核实某些案件细节或证据。虽然检察院已经提出量刑建议,但公安机关作为侦查机关,可能发现需要补充调查的内容。第二,可能是办案机关想再次确认当事人的认罪态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需要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办案机关可能想再次确认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第三,不排除案件出现新情况的可能性。比如发现新的证据或同案犯的新供述等。建议当事人先保持冷静,去派出所时注意以下几点:
1. 如实说明情况,但对自己不利的内容要谨慎回答
2. 可以要求办案人员说明传唤事由
3. 必要时可以要求律师陪同
4. 注意保留相关文书和证据如果对案件情况有疑问,建议尽快联系辩护律师,让律师了解案件最新进展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毕竟7个月的量刑建议已经给出,这个阶段更要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