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案件中可通过房屋租赁合同、书面分居协议、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方式提供分居证明,法院会综合判断其证明力。
法律解析:
在离婚案件里,提供分居证明以证实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重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明确租赁期限和居住地址,能直观体现一方在外居住的分居事实;书面分居协议清晰记录分居起始时间、地点等,证明力较强;居委会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可证明一方单独居住情况;通信记录若能体现分居状态,也可作为证据;证人证言虽有作用,但证明力相较而言较弱。法院在审理时,会全面考量这些证据,综合判断其证明力。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对于分居证明的提供及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