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转包合同无效,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约定补偿承包人;验收不合格分情况处理,发包人有过错需担责,实际施工人有优先受偿权,双方可协商结算,协商不成可诉讼或仲裁。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转包合同本身是无效的。不过当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时,承包人能参照合同里工程价款的约定获得折价补偿。要是工程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合格,发包人能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若修复后依旧不合格,承包人就不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获得工程价款补偿。若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存在过错,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实际施工人对建设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在结算方面,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来确定工程价款数额。如果您在建设工程转包及价款结算等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