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起诉离婚且男方不同意,要注重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相关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警方处罚记录、戒毒所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的租房合同、分居协议等。
(二)整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保证证据能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