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达成一致并签协议:夫妻双方要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商量好,然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二)申请离婚登记:带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冷静期处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的三十天冷静期内,若有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撤回申请。
(四)申请发证: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就会给予登记并发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