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面临轻微伤二级相关行政责任,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如实陈述事情经过。若认为自身情节较轻,可提供相应证据争取从轻处罚。
(二)在民事赔偿方面,加害方应与受害者积极协商赔偿事宜,根据对方提供的合理票据和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若协商不成,等待对方起诉后,准备好相关证据积极应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