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进看守所后,家属要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可与办案民警沟通,知晓是否属于特殊情况延长提请审查时间。
(二)若经济条件允许,可聘请专业律师,律师能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为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等。
(三)在等待结果期间,家属可给嫌疑人送必要的生活用品,保障其基本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