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夫妻双方若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有协议,就按照该协议来分割土地权益。
(二)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获得土地经营权,此土地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户口迁出情况处理。离婚后一方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若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承包地权益仍归其所有。
(四)权属不清找政府。涉及土地权属不清等问题,可请求乡级政府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