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人员达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或借经营活动为名,让参加者缴费或购商品服务获加入资格,按顺序组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计酬返利,骗取财物、扰乱秩序,公安机关应立案追诉。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打击组织传销活动罪旨在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护公民财产安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人员数量和层级的规定,是为界定传销组织规模与结构特征。以经营活动为名行骗,通过发展人员计酬返利,本质是骗取他人财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当满足这些立案条件时,意味着行为已构成组织传销活动罪,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或涉及传销活动其他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