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应了解所在地区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明确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方面,可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等方式中做出选择。
(三)关注社会保障费用的安排,确保自身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