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受贿200万,犯罪嫌疑人应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主动退赃,将受贿所得款项及时退还,展示悔罪态度,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三)若有立功表现,如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等,应及时告知司法机关,立功情节可使量刑更有利。
(四)避免索贿行为,索贿会导致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