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娘家拆迁所得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看拆迁补偿的依据。如果是基于女方婚前房产,所得置换房屋或补偿款属女方个人财产,保留好相关房产证明、拆迁协议等,可证明财产性质。
(二)若拆迁补偿考虑女方配偶等家庭成员人口因素,应及时了解安置面积或补偿份额的计算方式和归属,留存相关文件资料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三)若婚后女方父母明确将拆迁所得部分赠与夫妻双方,最好有书面赠与协议,避免后续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涵盖了女方父母明确赠与夫妻双方的拆迁所得部分,若无特别指明仅赠与一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