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法不准确。在中国,存在不超过48小时的拘留情况。
(一)在行政执法中,警察对于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二)在刑事侦查中,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