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破产安置费是否为共同财产,可参照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分割方式。算出破产安置费年平均值,用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得出的数额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剩余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二)计算年平均值时,将破产安置费总额按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当事人开始工作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来均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