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当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无违约方可行使法定解除权,通知违约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若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期限届满未履行,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二)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先查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解除条款,有则按约定方式解除。
(三)合同无约定且无法定解除情形,可与违约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