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诉讼一般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场,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第一次诉讼通常不判离;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应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解析:
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人身属性强,法院为查明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陈述意见,这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若女方作为被告,经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但考虑到离婚判决的慎重性,第一次诉讼时法院通常不会轻易判离。若女方是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不过,若女方因患重病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表明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态度。若在离婚诉讼中面临复杂情况或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