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违法被传唤:正常情况派出所应及时告知家属;若情况复杂且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询问查证不超二十四小时,期间也要及时通知。
(二)刑事拘留: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外,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要立即通知。
(三)逮捕:除无法通知外,应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