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先自行协商,可灵活确定房产分割方式,不局限于市值。协商时充分考虑自身实际需求、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
(二)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提供房屋来源、出资凭证、婚姻持续时长、对家庭贡献等相关证据,帮助法院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