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在特定情形下会被立案追诉,包括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体现了法律对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行为的规制,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私财产安全。
2.若不是故意而是过失损坏财物,一般不构成犯罪,按民事侵权处理。受损方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依实际损失确定。这既保障了受损方的权益,也避免了过度追究非故意行为的刑事责任。
3.建议公民增强法律意识,避免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妥善保管和使用财物,若因过失造成他人财物损坏,应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积极与受损方协商解决。相关部门也应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对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民事侵权责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