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父母健在且有抚养能力,婆婆应认识到自己并非孩子抚养权的法定主体,放弃不合理的“抚养权”主张。
(二)当孩子父母离婚争夺抚养权,婆婆支持一方时,先促使有抚养权诉求的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就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三)若父母双方协商不成,有抚养权诉求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若孩子年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