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可能的民事欺诈,可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撤销或变更相关民事行为,如合同等。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对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等。
(二)若怀疑遇到刑事诈骗,且金额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标准,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和线索,协助警方调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