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必受男方不愿离婚的限制。
(二)女方要积极收集男方出轨证据,像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在诉讼时用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三)若法院审理时进行调解,女方应如实表达自身诉求与想法。若存在男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况,可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四)若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女方可与男方分居,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