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分析,您描述的情况涉及两个关键法律问题:首先,女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您共同生活十年,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事实重婚。根据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可能构成重婚罪。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共同居住、经济混同、对外以夫妻相称等),即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可能被认定为重婚。其次,关于财产关系:1)您们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女方与原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您无权主张分割;2)但如果您能证明对某些财产有出资贡献(比如购房出资、经营投资等),可以通过债权债务关系主张权益。建议您:1)立即停止同居关系,避免法律风险;2)收集保存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证据(银行流水、购房合同、转账记录等);3)如需财产分割,建议通过诉讼主张债权,而非直接主张财产权。这类案件较为敏感,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