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符合未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登记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法定情形,双方可友好协商,确定女方返还部分彩礼,达成一致后都要遵守约定。
(二)即使不符合法定返还条件,女方自愿部分返还彩礼也是被允许的。
(三)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男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