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人,如果想争取较轻处罚,首先可考虑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符合自首条件,可从轻处罚。
(二)若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等,也能获得从轻量刑的机会。
(三)证明自己在犯罪中处于从犯地位,即所起作用较小,也可能让法院在量刑时从轻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