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要加强教育和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避免其走上犯罪道路。
(二)司法机关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充分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改造方案。
(三)社会应提供更多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教育资源,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