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盗窃数额达立案标准的情况,家长和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引导孩子认识错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若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盗窃,家长或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管教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避免其再次犯错。
(三)若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不管数额是否达标,相关部门应依法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